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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发布GCP机构现场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16个检查环节,109个检查项目

11月3日,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正式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试行)》,规范和统一全国临床试验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此前,7月3日,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曾发布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和判定原则(征求意见稿)》。

本检查要点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机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类型和检查重点,现场检查可适用部分检查要点。 

检查要点共16个检查环节、109个检查项目,分为机构和临床试验专业2个部分,包含对资质条件与备案、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现场检查内容。检查项目中关键项目共计9项(标示为“★★”),主要项目共计51项(标示为“★”),一般项目共计49项。

检查发现的缺陷分为严重缺陷、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一般情况下,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判为严重缺陷,主要项目不符合要求判为主要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判为一般缺陷;可以综合相应检查要点的重要性、偏离程度以及质量安全风险进行缺陷分级,并对机构和专业分别作出结论。

根据通告,该检查原则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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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