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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挂网“一省核验、全国通享”启动,2025年1月1日起全国各省全部正式上线

 

10月29日,山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药品耗材信息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正式进入试点执行阶段。

根据此前9月份国家医保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第二次会议第04813号(医疗卫生类419号)提案答复的函,目前全国除了宁夏以外全部对接了国家招采子系统,同时全国各省已经基本实现每月受理药品耗材挂网事项并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答复函中明确提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通过改造技术平台和强化全国各省经办工作的整体协同,实现挂网事项全国联审通办:一是企业通过国家统一门户网站向一省或多省申请挂网,提交产品和价格信息,信息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二是首审省份收到企业挂网申请后,同时办理挂网业务,如后续在其他省份挂网,则对相同信息不再审核;三是建立医药产品挂网价格数据库,动态更新各省挂网价格信息。

 

此后网传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10月23日发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经报局领导同意,请江西、贵州、山东先行先试,及时发布公告于11月1日开展试运行。其余省份可参照学习先行省份经验,加快完成本地更新及测试工作,不晚于12月1日开始试运行。各省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试运行,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部正式上线。各省医疗保障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具体操作人员权限由各省医保信息平台管理员分配,国家局将于11月下旬在江西召开联审通办功能模块培训会,开展现场教学和实操培训。

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鲁医保函〔2024〕55号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部署,现就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我省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申报范围

自11月1日起,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挂网申请。我省将对向我省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按照我省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省级核验挂网。试运行期间,对联审通办申请随时受理,自11月1日起每半月集中公示。试运行结束后,将根据试运行期间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联系方式:0531-51778918、8919(药品)

0531-51778916、8917(耗材)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医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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